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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頒法令規章案─經濟財政(一)

經濟部訓令奉行政院令發政府對日宣戰後處理金融辦法及禁止對於走私貨物徵稅放行辦法與戰時管制工資辦法,經濟部訓令戰時管理封鎖區由後方購銷民生日用品辦法與申請書購銷證式樣及該辦法第七條規定如無商會組織地方可由鄉公所負責保證又准第四戰區代電附送封鎖線要圖劃入封鎖區縣名另行政院抄發禁止對於走私貨物私放辦法,經濟部訓令國家總動員會議函送戰時管制工資工作改進要點與各省管制物價及物資實施綱要,行政院電發財政經濟緊急處理辦法與修正處理禁運區物品辦法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1/22
  • 相關地點
    上海;緬甸-仰光;廣東-南雄;廣西-桂林;香港;四川-南桐;廣西-上思;廣東-化縣;廣東-合浦;廣東-廉江;廣西-思樂;廣西-憑祥;廣西-明江;廣東-欽縣;廣東-白梅;廣東-防城;廣西-靖西;廣西-龍津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翁文灝;孫越崎;蔣易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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