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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頒法令規章案─內政(一)

官營礦業警察所長之任免及礦警之指揮監督各權經內政部與經濟部會同核議以由各局處主管官轉呈委派並為推進事業便利礦警自宜有指揮監督之權,行政院令各部會執行其本身職務或委託縣市政府代辦之事務應切實依照法令規定自行籌畫經費或指明一定財源不得飭縣就地籌款,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央常務委員會決議選任行政院{#蔣中正#}院長代理國民政府主席請轉飭知照,行政院令{#林森#}故主席國喪期間公務員停止訂婚結婚一個月及空軍節慶祝大會應停止舉行,行政院令準備實施憲政推行地方自治之際各級政府如有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之設施尚未制訂法律者應速完成立法程序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3/31
  • 相關地點
    陝西-咸陽;四川-威遠;雲南-昆明;雲南-易門;毘連;湖南-江華;四川-瀘縣;四川-犍為;祁零;四川-簡陽;甘肅-華亭;四川-資中;湖南-辰溪;貴州-遵義;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仇光;何保鑫;劉文輝;劉燃;吳兆洪;周英;楊繼曾;洪中;王德滋;王翼臣;翁文灝;范承烈;郝家駿;錢昌照;龔靖;蔣中正;林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8/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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