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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裝叛國 (三十四)

盧興邦電蔣中正何應欽等據第七團陳營長稱匪犯明溪城因守兵力單不敵退胡坊警戒已覆飭其在胡坊整理並派探偵察證實後再行處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蔣中正總統文物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7/10
  • 相關地點
    福建-明溪
  • 全宗號
    002
  • 全宗系列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相關人員
    蔡廷鍇;蔣光鼐;賀耀組;陳儀;陳濟棠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7/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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