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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指示補編 (十三)

蔣中正電宋子良廣州總處事務負責事權不專意見不一而較重要事件又須向香港請示因之辦事遲緩秩序凌亂請注意另應加緊訓練司機並防盜賣零件汽油及走私等情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蔣中正總統文物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5/02
  • 相關地點
    廣東-廣州;香港
  • 全宗號
    002
  • 全宗系列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領袖指示
  • 相關人員
    吳琢之;曾昭六;龔學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5/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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