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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指示補編 (十)

蔣中正電陳儀已明令規定劉湘剿匪三個月之限期務於本年年底肅清並批准發子彈二百萬顆惟子彈之發給應俟其剿匪部署確實妥定開始進剿時乃將第一期子彈實予照發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蔣中正總統文物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9/02
  • 全宗號
    002
  • 全宗系列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領袖指示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9/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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