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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指示補編 (九)

熊式輝電蔣中正查行營函介司法部酌用徐鵬志一案殷祖繩代判如擬用廳函發出此類事件含有疏漏已集合員司嚴切告誡以後不得再有冒昧擅用鈞座名義保薦人員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蔣中正總統文物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8/22
  • 全宗號
    002
  • 全宗系列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領袖指示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8/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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