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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資料—民國二十二年 (六十六)

胡漢民電何應欽閩逆可責可罪而南京政府兩年來對內對外措施亦不順從公意及已決定不前往南京參加十二月二十日之會議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蔣中正總統文物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11/26
  • 相關地點
    南京;上海
  • 全宗號
    002
  • 全宗系列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一般資料/
  • 相關人員
    吉鴻昌;吳敬恆;方振武;李濟琛;陳銘樞;馮玉祥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11/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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