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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略稿本—民國三十七年十一月

{#蔣中正#}接{#閻錫山#}呈{#黃樵松#}通匪叛變後批示應將其解京審辦經國防部依法審詢屬實呈擬判處死刑及前電{#杜聿明#}天津中央銀行金銀南運不必再派海軍轉裝頃據{#傅作義#}電擬請仍派艦護運又接閻錫山匪砲擊機場附近經我砲集中轟擊後遂即消滅今置砲監視匪砲以保安全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蔣中正總統文物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11/23
  • 相關地點
    上海;北平;江蘇-徐州;天津;南京;山西-太原
  • 全宗號
    002
  • 全宗系列
    蔣中正總統文物/文物圖書/稿本(一)/
  • 相關人員
    黃百韜;顧祝同;凌顯揚;劉鴻生;徐可均;潘公展;翁文灝;胡敦復;胡文耀;楊廷宴;趙棣華郭懺;蔣中正;閻錫山;黃樵松;杜聿明;傅作義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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