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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政府增設新聞處及保護新聞事業人員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為切實保護新聞事業人員已由行政院令內政部通令各省市政府及軍政部通令各軍隊與軍事機關切實執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8/2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新聞/新聞總綱/檢討改進、建議反映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8/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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