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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四屆三中全會經濟決議案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及行政院為四屆三中全會決議救濟農村案已令內政等五部各就主管範圍斟酌情形辦理具報奉諭轉中執會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1/1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經濟/經濟總綱/經濟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1/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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