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安徽省縣長違法瀆職

安徽省政府電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准函送周子餘呈控定遠縣縣長李宣摧毀第五造林場第二分場一案已移送合肥地方法院審理復請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4/2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司法/行政訴訟/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24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