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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海澄#}通敵事件(一)

國民政府副官處函國府秘書處為陳海澄一名轉飭軍法處審訊慎重解送見復一案當派差遣程鵬等持令解赴軍事委員會取具軍法處收條存處備案請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01/0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司法/刑事訴訟/刑事訴訟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01/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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