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民意代表通緝案

浙江省政府主席沈鴻烈呈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據本省民政廳長兼選舉總監督阮毅成代電為國民大會代表本省第四區候補人蔡承湘附逆電請轉呈通緝等情呈祈鑒核示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4/2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司法/通緝/通緝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4/29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