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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逆人員通緝案(八)

國民革命軍第二集團軍總司令部駐京辦事處代表熊斌電國民政府為王克敏梁士詒代表中交兩行借一千萬元與張作霖作戰費以京奉路及東省收入為擔保聞將成立擬請中央向兩行警告並否認有效等情乞察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04/0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司法/通緝/通緝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04/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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