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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名單

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秘書處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函請將前經通緝有案而現已恢復黨籍者之黨員名單鈔送以憑辦理等由經陳奉批本案行政院第十七次會議已議決通飭各省市政府遵辦現不必再鈔送名單等因復請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2/05/1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司法/通緝/通緝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2/05/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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