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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議決保障人民自由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秘書處為中央政治會議函為四中全會委員陳銘樞提議保障人民自由案經常會決議第一項甲款由中央重行申誡各級黨部復經本會決議關於制定保障人民自由之法律一節送法律組審查餘交國府請查照辦理一案經府決議分令照辦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0/12/2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司法/司法總綱/司法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0/12/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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