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古物文獻保護與蒐集(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有關河南革命先烈善後籌備員周維屏伉穋之萬季野明史稿經教育部酌估價目聲述另請撥款購買一案奉諭留交國史館先烈遺族子弟經費應由地方另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7/1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教育(文化)/圖書文物管理/古物古蹟文獻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7/16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