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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運動大會案(六)

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等為據本府主計處呈辦審查總理陵園管理委員會呈請將民國二十年全國運動大會籌備委員收入各款作為該會基金收入等一案經審查似屬可行擬懇准予照辦並令行政院監察院兩院分別轉飭財政審計兩部知照等情應准照辦令仰轉飭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10/2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教育(文化)/體育/全國運動大會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10/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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