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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運動大會案(六)

教育部擬具二十二年全國運動大會籌備委員會組織章程並呈中央運動場接管辦理情形,審計部審核中央體育場維持保管經費計算書並繕具審核證明書呈請鑒核情形,二十二年全國運動大會籌備委員會呈舉行全運大會辦理情形,總理陵園管理委員會接管全運大會並開放游泳池附規則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2/22
  • 相關地點
    江蘇-南京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教育(文化)/體育/全國運動大會
  • 相關人員
    宋子文;林森;汪兆銘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10/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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