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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運動大會案(五)

民國二十年全國運動大會籌備委員會呈該年運動大會展期通令各省區及華僑團體知照及開放游泳池附規約,青海四川選手入中央大學體育科補習費用辦理情形,上海利源建築公司呈承攬運動場工程告竣請迅給末期造價及各項加賑,全國運動大會籌備委員會接收問題及頒獎給籌備出力人員辦理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9/25
  • 相關地點
    河北-北平;江蘇-南京;湖北-漢口;江蘇-上海;江西-九江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教育(文化)/體育/全國運動大會
  • 相關人員
    劉峙;林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3/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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