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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復校案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北平大學校友會開封分會有關電為請迅予恢復北平大學一案經飭交教育部函復北平大學似無恢復必要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4/0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教育(文化)/高等教育/設校、復校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4/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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