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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證明與補發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汪兆銘等函國民政府有關第八次常會准委員于右任追認上海大學學生學籍與國立大學同等待遇一案經決議通過請查照轉行主管院部遵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03/2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教育(文化)/甄別試驗、學籍證明/學歷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03/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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