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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濟失學青年學生案(二)

教育部長朱家驊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函復對晉省貧寒學生及失學青年兒童特予救濟案辦理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1/0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教育(文化)/教育總綱/學生救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1/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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