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教育宗旨及實施方針

行政院代理院長陳銘樞函國民政府文官處有關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函送通過依據訓政時期約法關於國民教育之規定確定其實施方針一案已令教育部遵照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12/3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教育(文化)/教育總綱/政策、制度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12/3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