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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押月息利率

國民政府指令工商部等為典押各業暨商場利率擬仍遵照明令所定最高年利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華租各界一體遵行一案應准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07/2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財政/存匯款、放款/利率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07/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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