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海關出口稅則修訂(一)

行政院長蔣中正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上海市商會電為捲菸出口須繳稅七十五事請暫緩施行及運銷國外免徵出口關稅請解釋一案已交財政部核飭遵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6/1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財政/關稅/稅則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6/1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