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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田賦(二)

浙江雲和縣參議會電呈國民政府為請中央及省府將俟縣份繳解中央田賦三成及省田賦二成暨解省營業稅五成自本年度起准免繳解以資救濟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6/2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財政/地方稅/田賦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6/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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