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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損失調查(一)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本府直轄各機關及主計處為主計處函請分別函催各機關對於抗戰人口與財產所受損失統計以前未報及造報不合之損失趕速補報並賡續查報除轉陳並分函外並轉飭所屬查照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4/2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果/我軍傷亡、損失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4/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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