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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護政府抗戰及致敬與祝捷案(六)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外交部為譯送開羅印度尼西亞會上主席函祝賀抗戰勝利並陳關於獨立運動決議三點請予以同情並協助案在民族獨立運動未澄清以前我政府未便公開表示態度併由祝埃及公使館表示同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1/2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1/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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