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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六)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為紐約全體華僑抗日救國籌餉總會呈將常務委員主席制改為總務部七委員主席制案奉批交中執會請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7/2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7/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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