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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保護(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及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函國民政府為四全大會通過切實保護華僑案請查照切實辦理一案奉國民政府常會決議交主管機關辦理並奉諭交行政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12/1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華僑事務/華僑保護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12/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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