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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保護(一)

{#李烈鈞#}呈送僑務委員會發給護照規則備案,僑委會函外交部嗣後與各國修約訂立新約當請僑務委員會派員參加討論,僑務委員會呈美國總支部僑民保護議決案分令主管部會辦理,清理旅美各國僑務及取消移民苛例意見書已飭外交部辦理,財政部呈粵省各海關苛索歸國華僑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12/27
  • 相關地點
    福建-廈門;廣東-廣州;廣東-汕頭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華僑事務/華僑保護
  • 相關人員
    劉桂三;李世中;李烈鈞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5/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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