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華僑反映駐外使領人員任免事件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為新加坡酒商公局電為領事陳長樂政績卓著請收回成命奉諭交行政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2/07/0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華僑事務/僑情
  • 卷件結束時間
    1932/07/0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