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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事裁判權撤廢(二)

行政院長蔣中正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函復奉交福建省德化縣黨務指導委員會電請飭外交部對法嚴重交涉務貫徹收回領事裁判權一案已交外交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4/2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司法與法權/領事裁判權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4/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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