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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事裁判權撤廢(二)

中央政府會議決議撤銷領事裁判權與關係國交涉先決注意事項,福建會館等電請撤銷各國在華領事裁判權及外交部交涉辦理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2/19
  • 相關地點
    江蘇-上海;河北-天津;廣東-廣州;雲南-昆明;山東-青島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司法與法權/領事裁判權
  • 相關人員
    孔祥熙;孫科;王寵惠;王正廷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4/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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