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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事裁判權撤廢(一)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秘書處為准函為咨據外交組臨時提議對撤廢領事裁判權交涉經過擬具辦法兩項經決議通過咨國民政府辦理一案已由府明令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12/3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司法與法權/領事裁判權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12/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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