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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中美互換新約(一)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為轉送中美中英議訂條約批准書請轉陳備用等由業經立法院議決呈府核准並令行貴院知照在案已將批准書轉陳主席簽署蓋璽函達查收轉發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2/0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中外條約/取消不平等條約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2/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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