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希中埃中土通好條約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秘書處關於中土友好條約案據立法院呈復經據外交委員會審查報稱擬予批准惟須修正中文條文文字數點復經提出院議議決照審查報告通過請鑒核施行一案已奉國府訓令行政院查照飭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06/0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中外條約/中外條約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6/0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