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多等四國友好條約

國民政府指令立法院據呈為奉令審議中哥友好條約經院會議決應予批准檢件請鑒核一案應准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10/3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中外條約/中外條約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10/3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