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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組織處理與漢奸嚴懲

國民政府令各機關否認日本佔領各地偽組織及通緝參加偽組織者嚴行懲辦,中央執行委員會抄送處理偽組織辦法及令各偽組織負責人員維持地方秩序各淪陷區應力持鎮靜,國民政府頒發明令作為偽組織處理廣播詞及傳單文字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12/20
  • 相關地點
    江蘇-南京;四川-重慶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治安/治安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9/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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