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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撥用(二)

行政院呈財政部地政署為廣西省桂平縣立初級中學及浙江湖南等各處請撥用公地作公務地址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1/01
  • 相關地點
    河北-北平;福建-普江;廣西-桂平;浙江-江山;福建-田莆;浙江-臨海;甘肅-蘭州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地籍/公地管理
  • 相關人員
    何清順;宋子文;張羣;蔣中正;郭保全;何思源;何朱英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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