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土地委員會暫行組織條例暨土地調查綱要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呈國民政府為准中央執行委員會函送第四次全體會議關於土地問題之提案又據全國經濟委員會提出所擬土地法施行步驟請於該會設立中央地政署並於棉麥借款下指定專款以為施行初期經費各案經本會議決議三項錄案函請查照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02/0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地政/地政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2/09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