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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商團體及個人獻金(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海南陵水縣立新村小學校教員譚德壽據呈為願將遺產租息暫交陵水縣民眾抗敵後援會轉濟前方將士一案奉諭嘉勉所請應呈當地政府核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6/0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社會運動/獻金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6/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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