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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活運動案(二)

中央執委會令二月十八日各機關學校一律講演新生活運動之意義,新生活運動促進會請取締{#李新民#}等組織之全國新生活運動促進團及新生活運動二週年紀念籌辦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5/02/16
  • 相關地點
    江蘇-南京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社會/革新社會風氣
  • 相關人員
    居正;戴傳賢;林森;汪兆銘;熊二中;王漱芳;繆向宸;蔣中正;袁野秋;于右任;谷正倫;呂超;陳調元;夏騫;孫科;李新民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2/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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