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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勝古蹟管理與保護

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等據中央政治會議函為北平市政府呈請將北平天然博物院經費轉撥市府一案決議該經費二十四年度內擬照國庫實發數劃給下年度應由該市府自行籌措等由訓令飭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5/01/2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公園古蹟/名勝古蹟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01/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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