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祠廟教堂產業管理

江西省政府主席王陵基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准函交大庾縣寶界寺釋弘道呈為本寺糧田被提充公產請依法保障令飭發還一案已飭該縣政府查辦在卷請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2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宗教祠廟管理/祠廟教堂管理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1/02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