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祠產保護

行政院院長譚延闓函國民政府文官處據陶思曾等呈請保存陶澍(陶文毅)林則徐(林文忠)二公祠宇免予收用一案查該祠成立已久且係私產擬請收買東西兩街民房改建職員宿舍時准予免予收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0/01/2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宗教祠廟管理/宗教祠廟管理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0/01/2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