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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節日案(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國府直轄各機關及南京市政府等為准國防部電為本市豎立紀念牌坊應於紀念日三日後即予拆除以肅市容一案函達查照並轉飭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2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禮制服制曆法/紀念節日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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