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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參議會臨時參議會決議案

青島市參議會議長李代芳等電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為中央駐省市縣各機關暨國營事業有關地方民眾福利事者如經所在地參議會之函請應即出席報告以示為民眾服務之精神一案電請俯賜採納通令遵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2/1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自治/審查、決議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2/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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