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川黔兩省增設及改劃縣治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果夫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函復巴縣參議會所請將中政教小溫泉房屋移為縣治一節經查政校小溫泉全部房屋業已依法贈送原地主南林堂接管在案相應復請查照轉知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0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行政/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0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